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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2-06-08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办高[201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我校申报的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两类,申报数量各20项。一般项目原则上按照平均每项4000元给予资助,指导项目原则上按照平均每项2000元给予资助,具体经费资助额度根据省教育厅拨款和学校经费划拨情况另行确定。

二、选题要求

实践创新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实践创新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三、申报条件

1、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人为我校在籍的普通本科生,项目主持人为09、10级学生,特别优秀的11级学生也可作为负责人。

2、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参与申报,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3、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项目研究周期从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项目负责人在毕业之前需完成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4、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责任心强、能够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学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加入指导教师团队。

5、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已参与本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时间安排

1、6月8日-6月13日: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和遴选,填写项目申报书。

2、6月14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3、6月15日-17日,学校公示评审结果。

3、6月18日-19日,学校汇总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有关说明

1、本次申报的一般项目由学校从学院推荐的2012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落选项目中遴选,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申报书,无需另行推荐;本次申报的指导项目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项。

2、本次评审立项的原则是:按照“一般项目-指导项目-校级项目”逐级评审,凡上一级项目经评审未获得立项者,但如按下一级项目的经费资助标准可完成项目研究要求的可直接或优先作为下一级的项目进行立项。学院在评审推荐时需向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予以说明。校级项目初步定于今年9月再行申报。

3、请各学院于6月13日前将推荐项目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上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附件1),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cumtsj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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