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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2-03-27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指通[20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安排在2012年4月12日、13日进行。为了做好本次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安排时间组织学生拍照,请各学院按照图像采集安排时间及时与任课老师联系,提前做好2013届学生调课安排(相应调课量不计入学院总课量)。

二、为保证图像采集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安排的学院照相时间段划分好每个班级的具体照相时间,避免等待时间过长。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安排时间提前10分钟在教5楼附近集合好队伍进场。届时省教育厅将派专人来我校进行拍照,为此,拍照期间各学院应有一名院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指派2名联络员现场具体负责,以保证图像采集有序进行。负责人、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请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三、每台照相机每天可拍照600-700人,请保持现场安静、有序。

四、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请各学院一定通知到每位学生,拍摄时只能穿白色上衣,并且肩胸部不得有深色条纹。照相学生须面容洁净、发型整齐,留有长头发的学生须把头发提前扎起来,并且头发不得遮住眉毛和耳朵。请拍照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此次照相直接刷二代身份证读取信息(外国留学生出示学生证拍照)。

五、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请各学院按每位学生12元收取图像采集费用,并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0日前交到教务科,由教务处统一上交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六、图像采集时间、地点安排请参看附件1。

七、补拍与重拍: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请学生本人到南京市上海路203号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补照,并将照片文件及时送交学院教务科(补照预约程序见附件2);请每位学生于2012年7-9月期间访问www.jsbys.com.cn/txjd,对所拍摄的相片进行校对确认,逾期视作自动校对确认,后果自负。如校对发现头像非本人,请于12月20日前到南京重新拍照(先网上预约)。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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