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十一五”规划》文件要求,我校于2008年和2009年分批批准并资助了11个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培育与建设基地(以下简称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为大学生参加实践创新活动和各种竞赛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和实践创新活动的开展,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培育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教字[2008]1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11个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5日-7日(具体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以11个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培育与建设申报书的内容为基础,着重检查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的建设思路、指导教师、实验条件、经费保障和建设成效等内容。
三、评估程序:
1、学院自评。由各学院以《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评估指标等级标准》(见附件2)中之一、二级指标为标题顺序整理材料,完成自评报告。
2、专家组考评。专家组根据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培育与建设申报书和学院自评报告,采取到学院实地考察、抽查、调查或座谈的方式进行评估,检查形式包括听取学院或基地负责人工作总结汇报(PPT,时间15-20分钟)、与指导教师和学生座谈、查阅相关材料、检查实践基地活动场所等。
3、专家组合议。评估专家对11个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的有关内容进行总体评估,形成评估结果。
4、反馈评估结果。教务处将评估结果和有关意见建议反馈至各学院。
四、有关说明:
1、各学院自评数据及有关资料的统计时间范围为:自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立项建设之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学院自评报告一式四份于12月2日12:00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档同时发至cumtsjk@126.com。
2、对于培育和建设成效显著、工作成绩突出且发展态势良好的基地,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继续追加建设经费,并授予实践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对于建设效果不明显且不能承担《申报书》中所承诺的义务的基地,学校将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减少建设经费或中止经费资助。
附件:
附件1: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考核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于文件)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评估指标等级标准(附于文件)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培育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附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