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推进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中矿委[2010]20号)文件精神,我校从2011年秋季开始实施九学期制,为确保第八学期学生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质量,现将2012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科技处、设备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2012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校学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的2012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部署落实、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3、各专业(系、教研室、研究所)具体组织好毕业实习、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审查毕业设计任务书、召开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组织学生学习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条例和规定等环节的工作,并定期召开指导教师会议研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问题。
二、毕业实习
1、各学院要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实习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好毕业实习,保障实习所需经费。
2、实习指导教师要按照实习大纲、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备课、指导,确保实习质量。
3、各学院要根据实习安排组织好相应的检查督导工作,确保学生的实习质量。
4、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安排应在2011年12月28日前完成。
5、我处将组织专家随机抽查各学院毕业实习的开展情况。
三、毕业设计(论文)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的要求,在2011年12月28日前完成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继续指导该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性质和内容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要结合科学研究、生产实际和实验室建设要求,能够联系生产和社会实际,体现本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和独立工作能力的综合训练。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适当,具有可完成性。
4、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必须经系(研究所、教研室)共同讨论确定后公布,供学生自由选题,选题时必须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学生的选题结果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指导教师编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向学生下达,原则上任务书下达后学生不能变更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
5、学生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任务书详细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表”(一式三份),本人、指导教师、学院教学管理科各一份,学生应按照进度表的时间安排进行研究(设计)和论文的撰写。
6、各学院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的检查督导工作;指导教师要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对学生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同时如实认真填写指导手册或师生联系表。我处将于2012年4月组织专家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7、拟以团队形式开展毕业设计的,请按《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8、请各学院积极开展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培育工作。
四、有关要求
1、从今年开始,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均在第八学期启动,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2011年12月28日前,各学院将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本科生毕业实习安排汇总表(附件1)、指导教师统计表(附件2)等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文档发至cumtsjk@126.com。
3、2011年12月28日前,各学院将需要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的《中国矿业大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3)和《中国矿业大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附件4)经学院汇总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
附件1:本科生毕业实习安排汇总表(见附件二)
附件2: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统计表(见附件二)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见附件一)
附件4:中国矿业大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