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1]7号)文件精神,2011年江苏省将继续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为认真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凡获得我校2008年(未被评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江苏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特等奖的项目)、2010年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综合类、教材类)的项目均可申报。
2.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2011年5月3日前,将《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其它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楼A113),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要求及其它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3份。
(2)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书中所提及的奖项必须有相应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支撑)、有关评价意见等,各2套。
(3)《推荐书》及有关材料的填写、准备、装订请严格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的要求进行。
(4)所有材料用厚牛皮纸资料袋装袋,每项成果材料不要超过一袋。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5)“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请见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2、附件3。
(6)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有关教师申报,并做好材料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