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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中国矿业大学院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0-10-25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成立中国矿业大学院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矿大教字[2010]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院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院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是指依托于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节能减排大赛、广告艺术大赛、力学竞赛、机器人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土木工程结构创新竞赛、高等数学竞赛、大学物理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室内设计大赛等省级及以上和其他类别的高水平学科竞赛而在相近学科内成立的学术组织,每个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由各相近学科专业教师和因指导竞赛所需的相关学科专业教师组成。

二、组织管理

教务处总体指导全校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各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具体组织和实施各类相关学科竞赛工作,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开展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

三、工作职能

各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一人,委员若干。鼓励全校教师跨学院、跨学科组建成立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负责本学科竞赛审定及竞赛信息发布;

2.开展本学科竞赛的校内选拔、培训和省级、国家级大学生竞赛的组织;

3.统筹使用本学科竞赛所需经费;

4.做好本学科竞赛的交流与总结;

5.积极参加指导大学生学术交流活动;

6.做好相关资料归档。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2.热心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实践创新和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责任心强;

3.原则上具有指导省级及以上相关大学生学科竞赛的工作经验。

五、评审说明

1.10月25日-11月5日,各学院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申报,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申报表”(附件1);

2.11月8日,各学院将推荐的相关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有关材料汇总整理好,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汇总表和各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申报表(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档同时发至cumtsjk@126.com

3.11月15日-18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各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资格。

六、其他

同等条件下,跨学院、跨学科组建的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优先获得资助。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院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申请表

附件2:学院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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