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分级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已将2010年各学院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配套经费及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划拨到各学院的教改专项经费账户中(详情见附件)。为管好用好这笔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费列支范围。经费依据《中国矿业大学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范围列支,主要包括:①教改调研差旅费;②资料购置费、教学媒体建设费、软件、小型硬件购置费、小型模具、小型实验设备研制和购置费等;③资料打印、复印、印刷费、与项目有关的教学研究论文版面费、上机费等。
2.报销办法。报销单据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记帐、签字后到财务处机关财务科报销。
3.经费使用检查。学校设立的各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超支和挪用,并按照指定的经费列支范围使用。请各学院做好各项经费报销、使用记录,在每年年终的经费决算前将当年的各项教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报送教务处,以作为学校制定下一年度教改经费预算和对教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依据。
4.及时报销经费。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研究进度,及时报销发生的各种费用,提高经费利用率。
附件:
2010年各学院省、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配套经费统计表
2010年各学院省、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配套经费明细表(略)
2010年各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统计表
2010年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明细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