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本年度继续设立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为做好2010年项目的立项和到期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成员构成
本次组织立项的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包括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省级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个别综合性团队项目研究周期可适当延长1年;校级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组成员由申请人和指导教师构成,其中申请人为我校普通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团队的组建可以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要求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且目前没有承担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的我校07、08级普通本科生,个别特别优秀的09级普通本科生也可以申请立项。
2.指导教师要由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能够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的人员担任。其中省级项目的指导教师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校级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加入指导教师团队。
3、申请立项的项目要充分体现学生的过程参与和自主性原则;注重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
4、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参加1个研究项目,每个研究项目接纳学生人数为1-5人,每位教师最多可同时指导2个项目。
三、选题范围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兴趣在下列范围内自行选题:
1、指导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校实践创新基地、开放实验室、实习或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各类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学生自行设计的科研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项目申请办法及程序
1、项目团队由学生按照兴趣爱好自由组合,指导教师由学生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在相关学科领域内自行聘请(其中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的指导教师只能由项目承担教师本人担任)。
2、各学院按照本通知精神,积极发动教师为学生提供研究项目、承担指导任务,认真组织学生选择研究课题、组建项目团队、填写项目申请表,组织学院专家对学生申请项目进行初评,以上工作要在5月12日前完成,具体流程和操作办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各学院初评要组织项目评审会,要求申请学生进行现场答辩,根据项目和学生答辩情况在分配名额内(省级项目分配名额见附件1,校级项目名额不限制)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对推荐出的省级和校级项目一律进行排序。
4、5月14日前将推荐项目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上报材料包括立项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附件4),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cumtsj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5、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省级项目报教育厅审核,校级项目直接启动研究。
6、学校评审未通过的省级申请项目,如按照校级项目的经费资助标准仍能完成研究或指导教师同意资助该项目研究,经申请人和指导教师同意,直接作为校级项目予以立项。
五、经费资助
1、省级项目由省教育厅和学校按照1:1的比例进行资助。
2、校级项目分为立项资助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两种。立项资助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资助;立项不资助项目学院或指导教师可给予一定的资助。
六、立项项目的管理和验收
各学院要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项目的管理。5月12日前各学院要集中对2009年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到期的省级、校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中期检查和验收由项目参与学生现场进行总结和答辩,答辩会前,各学院应通知教务处选派人员参与。5月14日前各学院将项目验收表(附件5、附件6)及支撑资料、省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成果精粹》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凡到期尚未结题的项目,取消项目参与学生和指导老师继续立项的资格,直至到期项目全部结题为止。
附件:
1、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 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请表
3、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见excel表格)
4、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见excel表格)
5、中国矿业大学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表
6、中国矿业大学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表
7、2008、2009年我校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表(见excel表格)
8、中国矿业大学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