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与《中国矿业大学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相一致,现将《关于做好2010年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10)第20号)中第四项“注意事项”中“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规定调整为“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同时,项目申报时间延长至5月14日。
特此通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