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0〕17号)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0]13号)、《关于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2010年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建设工作和省级质量工程总结工作。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及总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基地申报
1.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目的意义、建设的主要原则、建设的重点方面、申报要求等方面请具体参见《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0〕17号)。
2.申报注意事项
(1)请认真学习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特别是关于人才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重点方面。从学院实际情况出发,整合优势资源,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学校将择优推荐1项参加省评审。已评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2)申报材料:《2010年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实验基地现有人才培养模式(一式三份)。
(3)申报截止时间:请各学院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4)本次申报的有关文件及表格可从“www.ec.js.edu.cn”下载。
二、省级质量工程总结
1.总结内容包括:1)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设、配套政策文件和实施程序等);2)成效与基本经验;3)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教改立项课题、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高职实训基地、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优、数字化图书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奖、优秀多媒体课件、大学生竞赛活动与软件人才培养等十五个分项目。
3.请2007年以来承担过以上省级项目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工作,并于5月17日前将项目总结报告(包括电子文档)由学院收集齐后分别送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处等)。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0〕17号)
2.《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0]13号)
3.《关于做好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