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十一五”期间教育部为推动创新性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项目之一。为进一步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研究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教育部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今年我校受教育部资助立项的名额为40项。为做好2010年项目的立项和到期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原则
1.兴趣驱动原则。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性和过程性原则。参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自主管理实验,要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注重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3.可行性原则。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要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08级、09级学生(建筑学专业07、08级学生);其他年级的学生也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2)申请人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有良好科研素质;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1-3人,最多不超过5人),每名申请人只能参加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为1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学生跨学科、跨学院申报。
(3)已列于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或学校同类创新性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2、项目的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指导教师要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导教师可以是1人,也可以是不同学科的教师组团共同指导。每位教师只能指导一项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3、本次立项40项,每项资助不低于1万元,确保项目研究的生均经费不少于1万元。在此基础上鼓励学院或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学院或教师配套的项目。各学院要为项目研究提供研究场地等必备条件。
三、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1
| 矿业
| 4
| 11
| 艺术
| 2
|
2
| 安全
| 2
| 12
| 计算机
| 3
|
3
| 力建
| 5
| 13
| 理学院
| 2
|
4
| 机电
| 3
| 14
| 管理
| 5
|
5
| 信电
| 5
| 15
| 文法
| 2
|
6
| 资源
| 3
| 16
| 外文
| 1
|
7
| 化工
| 4
| 17
| 体育
| 1
|
8
| 环测
| 4
| 18
| 孙越崎
| 5
|
9
| 电力
| 1
| 19
| 应用
| 2
|
10
| 材料
| 2
|
|
|
|
共计
| 56
|
四、评审程序
请各学院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矿大教字[2008]44号)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介绍》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申报。请各学院于2010年9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要求学院排序)和学生的申报书(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文档发至:cumtsjk@126.com。教务处将通过组织专家审阅申报材料和组织学生进行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最终遴选出40项,经公示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发文公布。
五、项目的管理和验收
各学院要集中对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2008年到期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要求项目参与学生现场进行总结和答辩,答辩会前,各学院应通知教务处选派人员参与。请各学院于2010年9月8日前将中期检查表、项目验收表、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电子档发至cumtsjk@126.com。凡到期尚未结题的项目,取消项目参与学生和指导老师继续立项的资格,直至到期项目全部结题为止。
在此基础上,请各学院对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工作总结评价自查表”所列出的自查指标填写自查表,根据自查情况对本院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工作进行总结(不少于3000字)。请各学院于2010年9月8日前将自查表和总结报告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档发至cumtsjk@126.com.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介绍
3.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
4.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5.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6.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工作总结评价自查表
7.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