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分级管理办法》(中矿大[2008]1号),推进教学管理重心的下移,实现科学管理,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结合《中国矿业大学财务分级管理制度调整方案(暂行)》(中矿大[2009]17号)及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现将该办法予以印发,望各学院、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见网上"教务系统")
上一条:关于评选“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我校2009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