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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9-09-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入学选拔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早日成才,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推荐及接收201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由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推荐及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分配各学院推荐和接收名额、组织各学院实施、审核及确定推荐和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等工作。

2.学院成立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学院推荐及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内各专业推荐及接收名额的分配、推荐指标的使用原则、组织学生报名、资格审查以及初步确定推荐及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等工作。

二、推荐工作

1.推荐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在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开展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排序原则、特长生推荐等请各学院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

(3)在推荐标准的掌握上,既要考察学生的历年学习成绩,又要考察学生的一贯表现、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素质和其它特长,同时还要兼顾不同学科的发展需要。

(4)推荐工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推荐免试研究生初选名单必须在学院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15%进行公示,并注明后15%为候补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同时将初选名单报教务处,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校教务处网站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未经公示,一律无效。凡有弄虚作假及徇私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2.推荐免试名额分配

(1)学术型研究生推荐名额:

序号

学院名称

总数

推荐本校

推荐外校

小计

其中院际互推

1

资源学院

52

40

2

12

2

矿业学院

63

49

2

14

3

建工学院

63

48

2

15

4

化工学院

61

47

2

14

5

机电学院

64

51

3

13

6

信电学院

90

70

4

20

7

管理学院

80

61

3

19

8

理学院

59

45

2

14

9

文法学院

38

29

9

10

外文学院

21

16

5

11

体育学院

11

8

3

12

环测学院

46

36

2

10

13

计算机学院

48

36

2

12

14

材料学院

22

17

1

5

15

艺术学院

24

18

6

16

安全学院

22

17

1

5

合计

764

588

26

176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名额:

序号

学院名称

毕业生人数

应用型指标分配

1

资源学院

351

10

2

矿业学院

399

14

3

建工学院

472

13

4

化工学院

473

13

5

机电学院

502

13

6

信电学院

675

16

7

管理学院

620

9

8

理学院

397

4

9

环测学院

367

9

10

计算机学院

386

10

11

材料学院

210

5

12

安全学院

142

4

13

应用技术学院

648

40

合计

5642

160

(3)学术型研究生校际互推名额:

序号

学院名称

合计

中国石油大学

(华东)

河海大学

兰州大学

东北大学

1

资源学院

11

7

1

1

2

2

矿业学院

2

2

3

建工学院

2

1

1

4

化工学院

4

3

1

5

机电学院

6

2

4

6

信电学院

3

2

1

7

管理学院

2

2

8

理学院

5

1

1

2

1

12

环测学院

5

1

2

2

13

计算机学院

1

1

14

材料学院

4

2

2

16

安全

1

1

合计

46

20

7

6

13

3.推荐免试名额调剂

(1)依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学院内某专业推荐人数不足时,名额可以进行专业间调剂;专业调剂后人数不足时,可以在不降低加权平均成绩的条件下,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高等数学》分数但降分不得超过5分,降分后人数仍然不足时,可适当降低加权平均成绩专业年级排名要求但专业年级排名不得低于前40%;推荐人数仍然不足时,所余名额用于学院之间调剂。

(2)全日制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只能推荐到本校,欲调整推荐免试指标的学院,须先提出调整申请,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院际推免指标若不能完全使用,剩余名额由学校收回统一调配。

4.推荐工作注意事项及时间要求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报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根据推荐条件分别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填报《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经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教务处,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取得免试资格。

(3)申请向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本人须自己联系接收单位,教务处提供免试资格证明和成绩证明。每位学生只能向一个单位推荐。申请向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2009年10月25日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其免试资格自然取消,学院不得更换推荐名单。

(4)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中,候补人选转为正式时,学院须报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生效,学院不得私自调整。

(5)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6)对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中涉及学生自身权益需要申诉时,学生可按《中国矿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办理申诉。

(7)请各学院于2009年9月24日前,在公示初选名单同时将《2010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报教务处,电子文档发到qiwang@cumt.edu.cn,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教务处正式向学生进行第二次公示,并组织填报有关表格。

(8)请各学院于2009年9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特长生推荐材料。

三、接收工作

1.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录取

(1)所有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均需参加复试并填写《诚信承诺书》。

(2)各学院应加强对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复试形式由各学院确定,但对同一专业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含本校及外校)必须采用同样的复试形式、同样的评分标准。复试工作应在2009年10月20日前完成。

(3)各学院在分配专业接收名额时,既要考虑在专业目录上已经公布的专业招生人数、统考生源情况、学科发展需要、学生的选择意向,又要考虑学科发展的平衡。文法学院、外文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人数与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人数之和,原则上不超过2010年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招生人数的50%,其它学院原则上不超过60%。

(4)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对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6%的优秀学生,若推荐到本校(校本部)且复试合格者,均享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同时在这部分学生中选拔直博生。

(5)各学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均享受三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学院录取总数的20%,二等以上不超过学院录取总数的65%,详细规定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大研字[2009]2号)。

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

(1)2010年7月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2)政审或体检不合格。

3.直博生的选拔

在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优秀学生中选拔直博生,具体办法参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的“中国矿业大学关于选拔本科直博生的试行办法”。选拔专业:8个国家重点学科;选拔人数:每个专业2名。被录取的直博生占用各学院本年度硕士生推荐免试指标,录取指标占用2010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4.其他

(1)所有免试生均必须参加体格检查。我校免试生参加我校医院的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外校免试生可以参加我校医院的体检,也可以参加所在学校指定医院的体检,并及时将体检表送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2)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3)10月25—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免试生凭学校颁发的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chinyz.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未参加网上报名和报名手续不全者不能被录取。

(4)跨学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及发放校验码、办理报名手续等工作均在推荐学院办理,参加复试在接收学院。

(5)各学院于2009年10月23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国矿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2010年中国矿业大学直博生审批表》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2.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2010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教务处研究生院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2009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放假和课程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与澳大利亚阿德雷德大学联合培养“2+2”本科生项目招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