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科研意识,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科技学术活动,学校专门制定并下发了《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及申请专利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有关我校在籍普通本科生于2008年度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专利。
二、奖励范围:我校在籍普通本科生于2008年度内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以“中国矿业大学”为单位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作者应全部为学生)或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申请人获得专利的发明人(排名第一且发明人应全部为学生)均可提出奖励申请。
三、奖励标准
1、在核心期刊和定期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科学技术处认定为准),全额报销版面费,但最高报销额度不超过1500元;
2、凡被SCI和SSCI检索的论文,每篇给予5000元奖励;
3、凡被EI检索的论文,每篇给予2500元奖励;
4、凡被ISTP收录或被CSSCI检索的论文,每篇给予500元奖励;
5、获发明专利,每项给予5000元奖励;获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给予1000元奖励;获外观设计专利,每项给予500元奖励;
6、被检索的论文按最高检索级别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四、申报程序
1、请各学院对2008年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根据统计结果组织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
2、要求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于2009年1月6日前向学院教学管理科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3、学院于2009年1月9日前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奖励条件后汇总报教务处实践科(办公楼A100,83590152)。
4、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批准予以表彰奖励。
5、获奖学生持在核心期刊和定期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版面费发票原件到教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五、报送材料
1、申请学术论文奖励的学生需提供《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及申请专利奖励申请表》、论文期刊原件、复印件等各一份;其中被检索或收录的论文需提交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或收录证明。
2、申请专利奖励的学生需提供《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及申请专利奖励申请表》、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等各一份。
3、学院上报材料除学生本人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2008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汇总表》、《2008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学术论文申请奖励情况汇总表》、《2008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申请专利奖励汇总表》。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及申请专利奖励申请表
2、2008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汇总表
3、2008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学术论文申请奖励情况汇总表
4、2008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申请专利奖励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