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矿业大学关于200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清明期间我校放假和课程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1.4月4日至6日,全校放假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2.原安排在2008年4月4日(星期五)的课程停上,停上的课程已由各学院安排补课;原安排在2008年4月6日(星期日)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按照课表安排正常上课。请各学院进一步提醒本学院任课教师和学生按时参加有关教学活动,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上一条:关于组织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08届学生毕业实习专项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