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及《中国矿业大学增设本科新专业的规定》,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07年新专业申报工作,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新专业的原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我校办学规模、专业结构、人才培养质量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各学院的新专业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新专业的设置应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毕业生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
(2) 申报新专业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3) 学校实行专业总数控制,严格控制新专业数量,鼓励拓宽、置换现有专业;
(4) 申报新专业一般要与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专业目录一致;
(5) 凡批准设立的新专业,学校不再单独增加招生计划,从专业所在学院的原有招生计划中分配。
2.申报的基本条件
(1)有专业建设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培养计划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2)能配备完成该专业培养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各门专业基础课和主干专业课均应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教师主讲,一般应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
(3)具有该专业必备的、与招生规模相适应的教材、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和其它教学设施基本条件;
(4)近两年已上新专业及师资队伍紧缺的学院,今年原则上不应再申报新专业。
3.申报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中的附件(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要求填写。
4.申报目录外专业程序
(1) 申报目录外专业要进行论证,论证由学校主管部门邀请教育、科技、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 (不含申请设置该专业的学校)专家、学者组成论证小组进行。论证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论证小组人员名单须在论证前报教育部核准;
(2)对目录外专业的论证着重论证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包括:
①对拟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人才需求的分析;
②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的比较分析;
③拟设专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要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基本课程、授予学位;
④ 拟设专业的培养方案;
⑤ 拟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
⑥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论证后,由论证小组向学校主管部门提交论证报告和专业介绍。
5.时间安排
由于从2007年开始教育部受理新专业的申报时间提前2个月,各学院接本通知后,抓紧时间组织申报,并于7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3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A102(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jx@cum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