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7]30号)文件精神,从今年起,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正式成为省政府奖项,并形成制度,每两年评选一次。为认真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凡获得我校2004年(未被评为省级成果的项目)、2006年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均可申报。
2.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有关教师申报,将《推荐书》及申报材料于9月14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12份。
(2)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
(3)《推荐书》及有关材料的填写、准备、装订请严格按照“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4(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的要求进行。
(4)所有材料用厚牛皮纸资料袋装袋,并在其正面贴上《推荐书》封面(复印件),每项成果材料不要超过一袋。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