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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校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7-04-12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结合《中国矿业大学改革与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中国矿业大学2006-2010年本科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研究性教学与学习,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推动我校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经研究,今年继续开展以100门研究性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为主的校课程建设与教改项目的立项工作。为做好本次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实现把我校建设成“多科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学校的中心地位,以项目促教改,以教改出成果、出精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立项重点

1.研究性课程内容与体系建设研究;

2.研究性课堂教学方法与考试方法改革研究;

3.精品课程建设

三、项目管理

1.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继续按照《中国矿业大学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研究时间: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重点课题可适当延长。

3.学校对项目管理采取定期检查制度。对项目进展好、成效显著的,学校将加大扶持力度;对未按计划完成立项任务的项目,将终止经费资助、直至取消项目。

4.各单位应及时落实立项课题配套经费和政策支持,保证课题承担人按时开展课题研究。

四、申报、审批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提出立项申请,填写立项申请表,提交专业负责人,由专业负责人组织专业教师提出申报意见,然后提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经过审核、评审,签字盖章后,推荐到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校课程建设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经费;

4.由教务处代表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立项建设合同书。

五、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申请研究性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是专业建设负责人,并结合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开展研究;

3.申请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教授职称。校级精品课程可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省级精品课程可申报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建设成果必须完成相应的建设目标,并公开发表至少1篇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研究论文;

4.申报100门研究性课程建设项目,必须提供项目研究方案和改革实施方案,并至少实际实施1轮。

5.已承担过课程建设项目而没有完成或正在进行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6.学校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务必按期完成,并及时报销相关费用,逾期没有完成的项目学校将取消其经费资助。

六、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认真研究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的有关问题,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申报,于5月9日前将推荐的项目申请表(一式二份)及项目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A102),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World格式)发送至:clzhang@cumt.edu.cn,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