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0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6〕6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将于近期开展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选暨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为了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级精品课程即为原省级优秀课程(为与国家精品课程名称一致,自今年起,将省级优秀课程称之为省级精品课程)。
2.评选条件:见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0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6〕6号)。
3.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2001年以来获校级精品课程(或校级优秀课程)而未获选为省级优秀课程的课程。申报课程原则上应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
(2)2002年以来获选的省级二类优秀课程,若建设成效显著,且符合本次省级一类精品课程评选条件,可择优直接申报省级一类精品课程。
(3)2002年以来评选的、且符合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条件的省级一类优秀课程,可直接申报国家精品课程,且不计入学校申报限额。
4.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二)。由课程负责人通过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并提交电子文档,同时提交书面文本一式11份(按统一格式A4纸双面打印,按册装订)(特别说明:11份申报表,其中10份上报省教育厅,1份学校留存)。
(2)相关附件材料1套。附件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0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6〕6号)。
5.申报时间:请各学院于4月2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电子档)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再受理。
6.其它事宜:
(1)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等可通过“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系统”(http://202.119.33.32/jpkc)或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下载。专业分类文件可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教育部相关网站”专栏中的“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进入“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网站,在“政策公告”栏中查询。
(2)“申报表”及“200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材料袋封面”有关栏目中已填写的内容请不要改动。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0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6〕6号)
2.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3.200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材料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