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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用教室的暂行规定

信息来源: 时间:2005-12-08 浏览次数:


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学校重要的资源。为稳定教学秩序、有效利用教学资源、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学校所有教室均归教务处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先办理教室借用手续方可使用教室,否则,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责任。教室借用手续在教务处教务科或南湖校区教务办办理。

二、凡临时借用教室进行教学活动的学院或部门,需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教室借用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或部门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再到教务处教务科或南湖校区教务办办理教室借用手续。借用者持教务科签发的“中国矿业大学教室调用单”与教学楼教室管理人员联系,办理使用教室事宜。

三、凡临时借用教室进行学生活动者,需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教室借用申请表”,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到教务处教务科或南湖校区教务办办理借用手续。学校学生社团活动借用教室时,先向校团委申请经团委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后,再到教务处教务科或南湖校区教务办办理借用手续。

四、为确保多媒体教学设施安全与完好,多媒体教室一般不得用于临时的学生活动。原则上不能在教室举行歌咏比赛、舞会等声响较大的活动。

五、教师、学生或部门借用教室进行活动,以不影响周围正常教学活动、学生自习和教师办公为前提,凡对周围正常教学和工作造成影响或他人提出意见者,借用单位或个人要及时改正。

六、教室是国家财产,在借用教室期间,借用部门负责教室及其设备的安全与完好,凡对教室或教室内的教学设备造成损坏者,将追究借用者和借用单位的责任。

七、教务处教务科或南湖校区教务办每周一下午和周四下午办理学生活动借用教室手续,其它时间一般不予受理。

八、凡借用多媒体教室进行非教学活动的,学校将按借用学时收取多媒体教室使用费,所收费用用于多媒体教学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与保养,每学期根据借用学院或部门借用多媒体教室的情况进行汇总,然后从有关部门账户将费用划拨到教学条件保障账户。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教务处。

上一条:关于做好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 2005级学生核对、修改个人信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