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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6-02-24 浏览次数:


为了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在本学期开展校第十二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学校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组成讲课比赛评委。评委主任由赵跃民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务处高井祥处长、云武副处长担任。

2. 各学院成立讲课比赛推荐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参赛教师。推荐小组由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教学秘书及有关专家组成,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

3. 讲课比赛的报名及组织等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负责。

4. 决赛时各学院组织青年教师观摩。

二、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

1. 凡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本学期有教学任务,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2. 参加过讲课比赛的教师无论获奖与否,均可再次参赛。再次参赛的课程原则上应与上一次不同。

3. 凡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报名,报名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申请表”。

4. 各学院推荐小组在教师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在职教师数量多少择优选拔2~3名教师代表本学院参赛。

请各学院于2006年3月3日前将参赛教师名单(需排序)及申请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三、比赛办法

1.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从第3周开始到第15周结束,16周进行决赛。

2. 预赛采用随堂听课的形式进行,参赛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安排教学,凡有变动者需提前一周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评委随堂跟班听课,并在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评议、打分。预赛结束后,根据报名及比赛情况,决定参加决赛教师名单。

3. 决赛集中进行,决赛时采用公开讲课的办法。参赛教师讲课50分钟,内容通过抽签决定。讲课时要严格上、下课时间,并要有引言和结束语。评委根据比赛评分指标当堂打分,计算决赛成绩。

4. 预赛成绩和决赛成绩分别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参赛选手最后得分,并根据得分多少确定名次。

四、奖励办法

1. 本届讲课比赛将根据比赛情况设置个人一、二、三等奖及学院优秀组织奖各若干名,奖励名额根据参赛人数和比赛质量决定。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2.获得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奖励的教师,若满足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基本条件,可同时获得校级优秀教学质量奖,且不占本院名额。两者对应关系为讲课比赛一等奖相当于优秀教学质量奖一等奖,讲课比赛二、三等奖相当于优秀教学质量奖二等奖。

3.参赛教师获奖情况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

附表:中国矿业大学第十二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申请表

教务处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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