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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5-04-22 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05] 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要求

本次检查验收的范围是我校经省教育厅2003年立项建设的10个品牌专业建设点和3个特色专业建设点。依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遴选、管理和验收实施办法》(苏教高〔2003〕38号)及《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对照各专业建设点申报表所列建设目标,重点检查建设方案的实施情况、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成效、教师队伍的建设、建设经费的投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教学设施的建设、专业建设的运行管理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二、验收形式和时间

验收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为主、辅之以学校专家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总结工作

学院对照《验收标准》和建设目标,对本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改革、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一式1份,表式见附件一)及其电子文档;

2.分别提交每个专业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一式3份)及其电子文档,内容包括本专业建设方案与工作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改革与建设的主要方面及所做的工作、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本专业的特色优势、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3.每个专业分别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自查总结表》(一式3份,表式见附件二)及其电子文档;

4.以上材料及其电子文档务必于5月10日前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fzhou@cumt.edu.cn.

(二)学校专家考察工作

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将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自查总结工作,充分发挥建设点的示范作用,带动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汇总表

2.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自查总结表

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05] 5号)

4.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遴选、管理和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高〔2003〕38号)

5.中国矿业大学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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