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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五年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4-09-29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二○○五年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及报考硕士研究生工作于近日开始,现将开展该项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要求

各学院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必须在本学院的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集体领导下开展,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推荐条件和程序进行,具体依据《学生手册》中“中国矿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推荐标准的掌握上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一贯表现、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业务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报学校前必须在学院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合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并同时将公示名单报教务处,公示不少于7天,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

专转本学生至少必须加试一门课程,其中理、工、管理经济类专业加试高等数学,由学校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其它专业加试课程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定,自行组织考试,考卷及考试成绩报教务处。

二、推荐免试生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抱负。

2.在校期间未受到行政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3.身体健康,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4.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高等数学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文科、艺术、体育不作要求),英语原则上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四级70分以上。若某些专业依此条件推荐人数不足时,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相应条件,但必须经教务处同意并备案;

5.对于获得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学生,可适当降低第4条条件按特长生报教务处,经校推荐免试领导小组同意,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三、推荐免试名额分配

经校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各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院系名称

推荐控制名额

推荐单位

普通本科

专转本

推荐总名额

推荐本校

计划内

推荐校外

1

能源学院

44

44

35

23

9

2

建工学院

37

3

40

32

18

8

3

机电学院

35

3

38

30

15

8

4

信电学院

60

6

66

53

21

13

5

资源学院

28

28

22

14

6

6

化工学院

31

2

33

26

14

7

7

环测学院

32

32

26

14

6

8

计算机院

27

3

30

24

8

6

9

管理学院

47

8

55

44

15

11

10

理学院

26

26

21

11

5

11

文法学院

22

6

28

22

8

6

12

外文学院

18

2

20

15

5

5

13

体育学院

5

5

4

1

1

14

材料学院

11

11

9

5

2

15

艺术学院

15

2

17

13

5

4

16

应用学院

3

3

2

1

1

合计

438

38

476

378

178

98

注:1.转本学生推荐名额为推荐数的最大值,如条件不够或考试成绩不符合要求,可转入普通本科名额。

2.文法学院 申会娜;计算机学院 李连勇,姚学东;管理学院 刘顺利入学时取得本、硕连读资格,如果符合本、硕连读条件,不占学院指标。

四、推荐工作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工作程序为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表》,推荐表报学院推荐免试研究领导小组,经研究同意并由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由学校同意后方可取得免试资格。推荐表见附件。

2.向外校推荐的学生必须是取得免试资格的学生,接收单位由学生自己联系,教务处提供相应取得免试资格的证明,学生持此证明和成绩证明与有关单位联系,每位学生只能向一个单位推荐,不得同时向几个单位推荐。截止到10月25日向外推荐的免试研究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免试资格自然取消,学院不得更换免试研究生名单。

3.已被录取单位确认被录取的免试生不能再报名参加2005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未被录取,可以报名。

4.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对作为我校师资培养的校内免试研究生,一方面需要学生本人自愿,另一方面必须按学校任教条件进行考核,人选确定后学生本人与人事处签订协议书。

5.各学院应认真对待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进行。如被推荐学生放弃入学资格,须赔偿学校损失费1万元,同时减少下一年度学生所在学院的推荐名额。

6.各学院于2004年10月15日前将《2005年中国矿业大学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表》及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成绩单报教务处,经校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各学院正式向学生进行第二次公布并组织填报有关表格。

7.作为师资培养的免试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8.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布置。

上一条:关于评选2003~2004学年度优秀教学质量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江苏省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