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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4-04-25 浏览次数:


为了实现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与“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学校今年继续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为了做好本次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科研副院长担任,组员由教务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组成。组长、副组长负责本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申报审查工作、负责拓展本学院课题,注意将本学院相关的科研课题转化为“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研究项目、负责本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等。

二、申报、审批程序

1.各学院做好“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宣传工作,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学生。

2.项目申请人提出立项申请,填写立项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原则上每位教师最多可同时申报项目2项,每项研究课题接纳学生人数不少于3人。

3.各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对申报项目审核、签字后择优推荐到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汇编成《2004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指南》,面向全校公布,供学生选择参加。

三、相关政策

1.批准立项的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不资助项目两种。资助项目的金额一般不超过3000元,每位教师可申报若干个项目,一般情况下学校仅资助其中的一项。学校不资助的项目各学院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2.凡获批准立项的项目,不论是否得到学校的经费资助,指导教师按规定可获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补贴。

3.学校今后将在一定时间内组织评选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研究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研究成果,并给予奖励。

四、申报时间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于5月20日前将立项申请表(一式二份、纸型为16K)和学院申请项目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楼3305),并将相关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至:jfzhou@cum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学校今年将加大专项经费资助力度,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2.已承担过2001、2002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而尚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教师,本次不得申报。

3.“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1)所有项目必须按时结题;(2)凡中途更改指导教师、项目研究内容和调换学生等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附:

1.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3.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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