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以学院为重心的校内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导组人员聘任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正直,秉公办事,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2)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治学态度严谨,教学效果优秀,在本专业中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3)熟悉教育教学改革动态,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成果奖,能够独立从事教学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4)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退休不超过3年的教师;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督导组工作职责
(1)专家督导组为学院的教学改革提供份咨询。通过听课、座谈、访问、征询、专题评估等各种方式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提供信息。在制定教学计划,教材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教学实践改革,教学管理以及教师教书育人,学风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2)代表学院进行各项教学督导工作;
(3)代表学院参加新教师开课试讲工作,把好新教师上讲台的质量关,并进行跟踪听课,促使其不断提高授课水平;
(4)根据教学工作的安排与要求,对教与学两方面进行抽查与检查;
(5)配合学校做好所在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工作;
(6)其它工作。
3.督导组的管理
(1)学院专家督导组成员由各学院自行聘任,报教务处备案;
(2)学院专家督导组酬金由学院发放,金额自定;
(3)每个学院设立1名专家督导组秘书,负责联系专家督导组成员、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汇总听课记录、撰写学期总结;
(4)每学期开学2周内将本学期专家督导组工作计划、放假前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和听课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