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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版培养计划答辩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3-11-05 浏览次数:


培养计划是保证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文件,是学校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依据,也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性文件。为了实现我校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定位,建立多科性、研究型的高水平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好学力行”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工程科学与技术、科学研究与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学校决定组织专家组对2004版本科培养计划进行答辩工作。

一、答辩内容

1、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及对毕业生基本要求;

2、与国内外其它高校相同专业比较,培养计划的特点;

3、2004版培养计划与2000版培养计划比较有哪些改进(包括课程体系、课程内容的整合优化等);

4、课程体系的框架,从那些方面体现研究型本科教育特点;

5、在培养计划中如何体现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

6、培养计划中如何体现专业特色;

7、新专业的发展建设思路与规划。

二、答辩组织和方式

1.组织:学校成立以教学副校长赵跃民为组长,教务处处长王崇林、朱开永为副组长的专家组进行答辩工作。专家组成员由我校专家组成。

2.方式:由专业负责人按照上述答辩内容介绍培养计划的情况,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专家对专业负责人进行质疑,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专家组根据答辩情况,对各院(系)提供的培养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三、答辩顺序、时间及地点安排

答辩顺序安排如下:

1.能源学院

2.建工学院

3.机电学院

4.信电学院

5.资源学院

6.化工学院

7.环测学院

8.计算机学院

9.管理学院

10.理学院

11.文法学院

12.外文学院

13.体育系

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

答辩时间暂定11月下旬,各院(系)答辩的具体时间、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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