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国家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工作。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按照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的要求。
2.时间安排
各院系接本通知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申报,于2003年7月10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申报国家精品课程备选课程学校推荐表》及其软盘(Excel格式)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精品课程的建设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品课程的建设,按照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建设。学校采取先建设后立项的办法进行资助,具体资助办法另行通知。
今年申报的精品课程要于2003年7月15日前将所有内容上网。江苏省教育厅将通过网络进行评审。
4.奖励办法
国家精品课程按照国家级教学奖励对待;课程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岗位;学校给予精品课程一定的建设和维持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