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二十一世纪富有创造性的人才,不断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全校范围内和人才培养的各个阶段创造有利于大学生活跃创新思维、锻炼创新能力和实际才干的大环境,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学校今年拨款20万元继续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为了做好本次立项工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院(系)成立“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或教学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科研副院长或科研副主任担任,组员由指导教师和教务管理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负责本院(系)“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立项项目的申报审查工作;拓展本院(系)课题,注意将本院(系)相关的科研课题转化为“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研究项目等。
二、申报、审批程序
1.各院(系)做好“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宣传工作,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学生。
2.项目申请人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办法》提出立项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并交所在院(系),原则上每位教师最多可同时申报项目2项,每项研究课题接纳学生人数不少于3人。
3.各院(系)“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对项目审核后择优推荐到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院(系)推荐的申请项目进行审批,并汇编成《2003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指南》,向全校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申请。
三、相关政策
1.对于批准立项、并需要学校给予经费资助的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3000元。
2.凡获批准立项的项目,不论是否得到学校专项经费的资助,指导教师按规定可获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补贴。
3.学校今后将在一定时间内组织评选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研究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科研成果,并给予奖励。
4.2001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教师,暂不得申报2003年的“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四、要求
1.各院系要建立每年的“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情况、验收登记情况的电子档案,以便教学评估检查。
2.各院系要积极组织申报,于5月30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申请表》(一式二份)、2001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登记表及相关的电子档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的电子档发至:yidong@cumt.edu.cn。
注:
1.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表格(教务处主页中“学生频道”→“科研训练”内下载)。
2.通知后附有2001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