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总结我校近年来在课程建设方面的成果,进一步深入开展教学内容、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开展校级优秀课程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开设三年以上,具有完备的教学大纲;
2.具有完备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学日历、教案、课程小结、试卷等基础资料,以及其它教学组织管理方面的资料;
3.课程的师资队伍稳定、结构合理,近三年都曾从事过本课程的教学工作(包括课堂、实验、实习教学);
4.课程的教学条件、教学改革和教学效果好。
二、 根据优秀课程评选办法,采取课程负责人申报、院(系)审核、推荐、学校评审的程序。课程负责人应是近三年经常从事该课程教学的教师。
三、拟申报的课程应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优秀课程申报表》,并根据优秀课程评价指标体系撰写自评报告,给出自评分数。同时提交课程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教改规划、课程大纲;使用的教材、教学参考书、多媒体教学材料、试题库或试卷库;近年的教学日历、试卷、课程小结、部分讲稿;教学获奖证书、教学研究论文;反映教师教学态度、教书育人的旁证材料;反映教学质量的专家、领导、同事、学生的评价材料等。
自评报告应包括课程的简介、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的自我评分的依据、自评结果、其它说明、课程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设想等。在自评中应根据本课程的实际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相结合,给出结论,同时提供可供评委判断的旁证材料,特别是反映本课程有影响、有特色和有水平的材料。
四、各院(系)审核后向学校推荐,教务处组织课程建设委员会进行评审,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综合评出优秀课程。评审结果将张榜公布并经一个月的争议,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下发文件公布结果。
五、时间安排:各院(系)5月2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送教务处。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优秀课程评选办法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优秀课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