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对“四条线”财务管理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等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2002]4号)要求,现将2001~2002学年学院(系)之间教学经费结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结算办法按中矿大[2002]4号文件附件1执行;
2.上课学生人数在两档结算人数之间课程,其结算系数取最接近档值;
3.实施学生选教师的课程,其结算系数为学生总人数除以上课教师总人数得到的数值对应的最接近档值。
请各开课院(系)认真核对学生结算人数,并填写2001~2002学年院(系)教学经费结算表,于2002年12月19日下午2:15在教务处统一进行院(系)间复核。
附:2001~2002学年院(系)教学经费结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