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3]1号)要求,我校于3月5日前上报200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现将编制该计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尽快编制,并于3月4日前报送教务处。
一、编制2003年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主要以各省(市)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为导向,适当注意保持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的相对平衡与稳定。
二、要注意从整体上提高我校录取新生质量。在生源质量较好,报考我校人数较多,对我校毕业生需求量较大的省(市)、自治区,可适当多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三、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为西部地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可根据需求适当增加在西部所属省份的招生计划。
四、我校2003年有招生计划的省份与往年相比较,增加了北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四省(市)。各院(系)可适当安排招生计划。
五、新疆和西藏两自治区的招生计划,由教务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统一制定。
六、保送生、第二学士学位、艺术设计、高水平运动队、理工高水平班和艺术特长生班的招生来源计划,由教务处统一编制。
特此通知
附:2003年各院(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