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校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二○○三年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及报考硕士研究生工作于近日开始,现将开展该项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要求
各院(系)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必须在本院(系)的推荐领导小组集体领导下开展,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推荐条件和程序进行,具体依据《学生手册》中“中国矿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推荐免试的具体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抱负。
2.在校期间未受到行政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3.身体健康,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4.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高等数学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文科不作要求),英语原则上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四级70分以上。若某些专业依此条件推荐人数不足时,各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相应条件,但必须经教务处同意并备案。
5.对于获得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三等奖以上奖励以及各类省级竞赛一等奖以上的学生,同等情况应优秀考虑,或适当降低第4条条件予以推荐。
三、推荐免试名额分配
经校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各院(系)名额分配如下:
各院(系)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院系名称
| 推荐
名额
| 最多接
收本校
| 最少
推荐
外校
| 接收本校
计划内
|
1
| 能源学院
| 30
| 24
| 6
| 15
|
2
| 建工学院
| 30
| 24
| 6
| 15
|
3
| 机电学院
| 44
| 35
| 9
| 21
|
4
| 信电学院
| 43
| 35
| 8
| 21
|
5
| 资源学院
| 15
| 12
| 3
| 7
|
6
| 化工学院
| 20
| 16
| 4
| 10
|
7
| 环测学院
| 24
| 19
| 5
| 12
|
8
| 计算机系
| 22
| 16
| 6
| 11
|
9
| 管理学院
| 37
| 29
| 8
| 17
|
10
| 理 学 院
| 18
| 15
| 3
| 9
|
11
| 文法学院
| 19
| 15
| 4
| 9
|
12
| 外语学院
| 10
| 7
| 3
| 5
|
13
| 徐海学院
| 3
|
| 3
| 0
|
合计
| 315
| 247
| 68
| 152
|
| | | | | | |
四、推荐工作注意事项
1.今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较往年有较大不同,一是表现为推免比例和数量较去年大幅度增加;二是推荐名额中增加了至少向校外推荐的名额数;三是有计划内和计划外区分。
2.向外校推荐的学生必须是各院(系)确定的推荐名额以内的学生,接收单位由学生自己联系,教务处提供相应符合推免条件的证明,学生持此证明和成绩证明与有关单位联系,每位学生同时只能向一个单位推荐,不得同时向几个单位推荐。如到10月31日向外推荐的免试研究生已确定没被录用,免试资格自然取消。
2.已被录用单位确认被录用的免试生不能再报名参加2003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未被录用,可以报名。
3.推荐免试生工作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表》,推荐表必须由班主任和院系领导签署推荐意见,然后送院(系)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4.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对拟接收的优秀毕业生可作为我校师资培养,但一方面要学生本人自愿,另一方面必须考核其任教条件,确定人选后要求有学生本人与人事处签订的协议书。
5.各院(系)应认真对待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进行。如被推荐学生放弃入学资格,须赔偿学校损失费1万元,同时减少下一年度学生所在院(系)的推荐名额。
6.各院(系)将确定的推荐免试生名单经院长签字后于2002年10月2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经校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各院(系)正式向学生公布并组织填报有关表格。
7.作为师资培养的免试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8.根据教育部200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所有免试研究生必须在2002年10月31日前组织复试,复试工作具体有研究生院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