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简化调停课程序,体现院系办学为主体的思想,实行教学工作三级管理的原则,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调停课(代课)规定”。现将该规定予以印发,望各院(系)、教研室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
1. 中国矿业大学调停课(代课)规定 2.2001-2002学年第二学期各院系允许调停课学时数表
上一条:关于公布成人高教本科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继续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初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