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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02~2003学年开课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2-03-11 浏览次数:


为了制定好2002~2003学年开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要求 1.学年开课计划的制定必须以培养计划为依据,在诸工作安排中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正确处理教学和其它工作的关系,保证教学秩序稳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2.学年开课计划应将课堂教学、实验课、上机(包括计划外上机)、录像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军训等教学环节按要求注明。 3.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尽可能安排在学期末,并可以与暑假时间打通灵活使用;非机类专业的金工实习在学期内集中安排有困难的,可分散安排。 4.为了能使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主要课程的学习上,减轻学生的考试负担,每学期期末集中考试的课程门数一般为:一、二年级不超过四门,其余各年级不超过五门;期末集中考试的公共基础课由学校统一指定,专业技术基础课、专业课由各院(系)自定。 5.2000、2001和2002级执行2000版培养计划,其它年级执行各自年级的培养计划。

二、教学日程安排 1.学年安排 第一学期:2002年9月2日开学,2003年1月19日结束,共20周。 寒假:2003年1月20日至2003年2月23日,共5周。 第二学期:2003年2月24日开学,2003年7月13日结束,共20周。暑假:2003年7月14日至2003年8月31日,共7周。 2.各年级教学安排 1) 2002级 (1) 第一学期2002年9月3、4、5日三天报到、体检,9月6日入学教育。 (2) 2002年9月9日至9月29日集中军训3周,10月8日正式开始上课15周。2003年1月13日至1 月17日统考一周。第二学期从2003年2月24日至7月6日上课19周,2003年7月7日至7月11日考试一周。 2) 2001、2000级 (1)第一学期从2002年9月2日至2003年1月12日上课19周,200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考试一周。 (2)第二学期从2003年2月24日至7月6日上课19周,2003年7月7日至7月11日考试一周。 2) 99级 (1)第一学期从2002年9月2日至2003年1月12日上课19周,200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考试一周。 (2)第二学期毕业实习的安排,各院(系)可以按照教学计划规定,适当灵活安排,2003年7月1日起进行毕业鉴定。三、制定计划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1.各院(系)应在2002年3月20日前将已制定好的开课计划送交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于4月3日前审查完毕返回各院(系)。 2.2002年4月4日各院(系)应根据审批后的开课计划向有关的院(系)下达任务书;各教研室应根据任务书进行教学分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教师分工表,于4月12日前全部交给本单位的教学秘书。 3.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做好下一轮教学评估工作,各院(系)安排教授讲课的比例至少应达到各院(系)教授总数的50%。 4.接受教学任务的教师应认真填写“周学时分配表”和“教学日历”,然后集中交教研室,教研室于4月20日前交本院(系)秘书。教学秘书及时将“周学时分配表”交学生所在院(系)。 5.为了培养学生宽广的专业知识,良好的人文素质,开阔学生视野,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各院(系)应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各类选修课,一般每个院(系)不少于10门。凡拟开任选课的教师应填写“选修课开课计划”,于4月26日前交教务处审核。 6.各院(系)学年开课计划的清样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好。 7.在制定学年开课计划过程中,凡遇到课程名称、课程开设学期、课程学时、实践环节的调整等都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经本单位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同意后,同开课计划一起交由教务处审核。开课计划制定后不再更改,严格按开课计划进行排课。 8.5月8日起全校开始排课。

附件:2002年各各院(系)拟招收新生人数表

上一条:关于编制200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十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