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广泛征求学院及学生意见,并结合我校现有本科生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折算工作实际,决定对本科生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折算办法进行调整(详见附件),新的折算办法自2015级开始执行,其他年级仍按原折算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折算表(修订)
教务部 2015年12月11日
教务通知2015-121.docx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教学绩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