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信箱 学校主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3)第2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3-01-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成绩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开学初补考、重修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中矿大教字[2019]23号)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寒暑假开始的实践类课程可在下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直接在网上录入并提交,原始成绩单签名后报学生所在学院存档。课程考核结束十日内应完成成绩网上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在考核结束十日后关闭成绩录入界面,同时在网上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逾期未录入成绩的课程,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分清责任,经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部批准进行补录,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请全体任课教师严格执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阅卷、评分,如实登记学生成绩。成绩登记时,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在教务部已办理缓考手续(以网上录入成绩时备注中的标记为准)的缺考学生成绩会显示“缓考”(灰色,无法修改),请录入平时成绩;

(2)如显示有正在办理缓考学生的提示(表明缓考未办理成功,请联系学生撤销缓考申请),可取消“缓考”备注,根据实际情况录入成绩;

(3)未在教务部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成绩不得记为“缓考”,未办理手续的缺考学生成绩记“旷考”,考试作弊学生的成绩记“作弊”;

(4)未经主讲教师批准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或学生未交作业达到该门课程作业总量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在登记成绩时注明“禁考”字样。

3.请各位老师在教务系统中登录成绩时,务必录入期末成绩,否则学生无法在系统中查询成绩。

4.成绩网上“保存”后教务管理系统不再自动提交,请任课教师一定要在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5.成绩录入以后,请各位老师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成绩单、成绩分析,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课程教学总结》,由学院进行存档。

6.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各类已完成考核的课程(除实践环节以外的课程)成绩请于2023年1月12日前提交本学期暂未进行的课程考试全部安排在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2月17日(周五)至2月26日(周日)进行,课程成绩请于2023年2月28日(周二)前提交,如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开学后不能按期开展线下教学活动,相关考试将顺延至能进行线下考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实践环节课程成绩请最迟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在10天内提交成绩,请提前书写成绩缓登申请,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后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各学院统一将申请缓登的教师、课程汇总后于2023年1月6日前报教务部。未办理缓登手续且逾期不提交成绩的教师将按《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中矿大教字[2017]24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教务部将定期查看教师提交成绩的情况并向学院通报。

7.如果学校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不能按期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教学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教务部网站和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有关成绩录入的通知。

教 务 部

2023年1月3日

上一条: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初补考安排及网上“补考补修确认”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延期至春季学期进行的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