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信箱 学校主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 >> 正文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 答辩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3)第57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3-05-24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联合通知2023第1号)通知,现定于5月28日组织大创项目立项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1.答辩对象2023年经二级单位初审后推荐的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项目和重点领域项目。

其中,大创工程训练大赛培育项目由大创中心负责,非同凡想基金项目由现代分析中心负责。

2.答辩安排:


序号

组别

教室

PPT拷贝时间

答辩时间

1

创新1组

博5-A101

上午8:00-8:20

下午13:30-13:50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

创新2组

博5-A102

3

创新3组

博5-A103

4

创新4组

博5-A105

5

创新5组

博5-A201

6

创新6组

博5-A203

7

重点领域组

博5-A205

上午8:00-8:20

上午8:30-12:00

8

创业组

博5-A205

下午13:30-13:50

下午14:00-17:30


3.答辩分组及名单:详见2023年立项答辩汇总表(附件)

4.相关要求:

(1)请相关同学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安排,提前到达答辩教室并签到。每个项目答辩人需准备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供专家查阅。

(2)答辩时长5分钟,主要汇报项目的预期成果目标、项目的创新性及经费使用方案等,专家提问不超过3分钟。

(3)答辩顺序以附件中的答辩安排为准。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答辩人,如遇时间冲突,可由其他成员代替,也可自行联系同时段的本组其他项目调换,并在答辩现场做好登记。

教务部

2023年5月24

上一条:2022级本科生辅修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级普通本科生申报辅修专业/学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