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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1)第174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1-12-1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学校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一)申报范围

1.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2.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3.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4.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5.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申报数量

我校可推荐4种教材参与遴选,各学院、有关单位申报数量不限。

二、申报要求

1.教材的第一主编(作者)须由本校人员(含离退休专家)担任,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材编写人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编及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公示,并符合《中国矿业大学教材建设与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2.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

1.“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2)、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自选)、展示网页链接及展示材料目录(自选),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电子材料PDF版(1个文件)。

2.教材(一本或一套),数字教材可提供光盘或U盘(一份)。

3.“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填报。

)时间要求

1.12月17日前,各学院提交“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

2.12月20日前,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送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行健楼A113),电子版发送至156701228@qq.com。

联系人:刘玲,联系电话:83590120。


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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