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信箱 学校主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1)第181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国煤炭行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关于开展煤炭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中煤教协〔2021〕30号)(附件1)和《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煤高教字〔2021〕7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的立项建设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煤炭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煤炭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煤炭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煤炭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煤炭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分会从立项要求、申报与遴选、管理、鉴定与结题、成果与应用等方面规范过程管理。

二、立项范围

1.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

2.研究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研究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煤炭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大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3.已经列入教育部,各省教育厅、高校哲社、教育规划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被省级及以上部门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当年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本次教改课题。

4.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三、申报限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限额推荐申报35项课题。各学院、有关单位可申报1项,每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可申报1项(不占学院指标)。

四、申报办法

1.申报限额、选题指南等详见申报工作安排(附件3)。

2.各单位按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进行申报,推荐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的总数不超过所有推荐项目总数的1/3(推荐时须排序),以四舍五入计。

3.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五、立项管理

1.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按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进行立项建设。

2.本次立项课题,分会立项不资助。学校按照:重大课题5万/项、重点课题2万/项、一般课题1万/项给予资助。

3.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六、材料报送及提交

1.《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4)。

2.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按序做成一个PDF格式排版。

3.《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

4.申报内容按照关于《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煤高教字〔2021〕7号)的要求填写,《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4)和相关证明材料(PDF版,命名方式: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通过《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平台提交,用户名为工号(4位),密码为学习通密码,平台网址为:http://cumtmtkt.contest.chaoxing.com/,上传提交时间为:2022年1月4日-1月14日。申报书以PDF形式上传到申报平台。

《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院名称+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iangjuan217@cumt.edu.cn。材料1(附件4)纸质版本一式六份、材料2(相关证明材料)和材料3(附件5)一式一份交至行健楼A102室。上述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4日下午下班前。

联系人:蒋娟,联系电话:0516-83590141。

平台技术支持:刘倍倍,联系电话:13914763589。

七、其他

申报办法、立项管理、立项课题资助标准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煤高教字〔2021〕7号)(附件2)

附件:

1.《关于开展煤炭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中煤教协〔2021〕30号)

2.《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煤高教字〔2021〕7号)

3.2021年煤炭行业高校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安排

4.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5.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教务部

2021年12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第二届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获奖及推荐省赛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第二届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场评审环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