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通识教育课程立项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通识教育课程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3)11号)要求,对2023年立项建设的通识课程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范围为2023年立项建设的40门课程(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立项建设课程是否按时开课
获得立项的课程,应保持稳定开课,原则上五年内每年应至少开课一次,在2023-2024学年度至少应保证有一个学期开课。
2.该立项课程的全部ppt(可提供pdf版)
3.关于该项目的中期检查表
4.课程开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
5.学生评价截图。
教师按照检查内容填写附件2。
三、其它说明
1.各学院对建设课程进行中期检查,对于未能通过中期检查的建设课程将提出整改意见。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是否延期划拨后续项目建设经费的重要依据。
2.教务部对申报单位为非二级学院的其他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于未能通过中期检查的建设课程将提出整改意见。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是否延期划拨后续项目建设经费的重要依据。
3.学生评价截图由教务部统一导出,并转给各学院。
四、材料提交
1.6月12日前,各学院(和教务部)组织相关教师填写附件2,附件3;并汇总附件2、附件3以及课程全部ppt。
2.6月19日前,各学院(和教务部)完成项目中期检查。
3.6月21日前,各学院将附件2、附件3、课程全部PPT发送至邮箱cumtzyjs@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行健楼A102。
联系人: 冯媛 郎志军 电话:83590149
教务部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