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有组织的教学学术研究,学校将开展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课程建设专项、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专项以及教学创新专项。
二、申报要求
1.每位教师只能申报1个项目。
2.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充分论证。
3.申请人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报本单位论证、评审。
4.各单位根据申报限额,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严格评审,填写相应专项汇总表(附件1)并签字盖章。
三、项目管理
1.专项实施项目管理制度,具体管理要求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矿大教字〔2018〕9号)(附件2)。项目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文件,项目组成员在研究期内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2.项目由教务部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填写中期检查表,汇报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和处理。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停止资助并予以撤项处理。
3.项目研究期满后,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提交材料并申请验收,学校根据合同书对各项目的研究内容、完成指标或成果、项目应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4.立项项目如不能按期完成,需由项目负责人在研究期满前2个月向学院提交延期申请报告,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部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延期,项目只能延期一次且只可延期一年。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一年后重新申请验收。对仍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教务部予以撤项处理。
5.项目研究经费根据年度经费计划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专项账户。各项目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经费预算方案进行。计算机等仪器设备购置费等不得从该经费中列支,项目经费使用的结构应合理。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年度计划执行,年底结余经费由学校统一回收。经费使用报销单据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四、材料提交
1.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1式6份)、汇总表(加盖公章,1式1份)。
2.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中重点项目及其他单位申报的一般项目、课程建设专项、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专项以及教学创新专项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8月29日送教务部A102。
3.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中学院申报的一般项目(由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9月13日送教务部A102。
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mtzyjs@126.com,联系人:冯媛 蒋娟 联系电话:83590149 83590141。
附件:
1.各类研究项目申报通知、申报书、相关指南和汇总表
2.中国矿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部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