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能源资源特色,优化专业结构布局,适应新时代要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内专业合格评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除已认证评估专业、未有毕业生的新专业、入选“双万计划”一流建设点专业、暂停招生的专业之外的其他29个专业,参加学校校内专业合格评估。
2020年计划评估14个专业,2021年计划评估15个专业,名单如下表所示。
2020年评估专业名单 |
2021年评估专业名单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学院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学院 |
1 |
交通运输 |
矿业 |
1 |
工业工程 |
矿业 |
2 |
消防工程 |
安全 |
2 |
地球物理学 |
资源 |
3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资源 |
3 |
资源勘查工程 |
资源 |
4 |
生物工程 |
化工 |
4 |
应用化学 |
化工 |
5 |
地理信息科学 |
环测 |
5 |
应用物理学 |
材物 |
6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电力 |
6 |
人力资源管理 |
经管 |
7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材物 |
7 |
金融学 |
经管 |
8 |
统计学 |
数学 |
8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管 |
9 |
电子商务 |
经管 |
9 |
市场营销 |
经管 |
10 |
行政管理 |
公管 |
10 |
土地资源管理 |
公管 |
11 |
德语 |
外文 |
11 |
英语 |
外文 |
12 |
环境设计 |
设计 |
12 |
工业设计 |
设计 |
13 |
广播电视学 |
人文 |
13 |
音乐学 |
人文 |
14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体育 |
14 |
汉语言文学 |
人文 |
|
|
|
15 |
法学 |
人文 |
二、评估程序
1.11月6日前,学校召开校内专业合格评估动员大会,启动专业合格评估工作。
2.11月20日前,专业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提交信息采集表、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
3.11月27日前,教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的审核。
4.12月4日前,教务部组织校外专家完成对专业自评材料的通讯评审。
5.12月11日前,根据专家通讯评审意见,学校组织参评专业的负责人完成互相考查工作。
6.12月16日前,学校根据专家通讯评审及现场考查情况,确定合格评估结果。
三、其他说明
1.《校内专业合格评估实施办法》及《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
2.本次参评专业如新增入选“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参加国家层面的专业认证评估,则直接认定合格。
3.校内专业合格评估结果将作为加强专业建设投入、专业减招和专业升级改造的参考依据。
4.合格评估不达标的专业,限期整改,并参加下一年评估,仍不合格的,专业停止招生。
四、材料报送
1.为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专业于11月11前发送联系人相关信息(附件4)电子档至邮箱:cumtzlxx@126.com。
2.11月20日前,各专业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教务部质量管理与信息化办公室(行健楼A1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mtzlxx@126.com。
联系人:郭昌清 电话:83590151
附件:
1.《校内专业合格评估实施办法》(含评估指标体系)
2.专业信息采集表
3.自评报告提纲
4.专业联系人信息表
教务部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