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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第一次拨款)

教务通知(2021)第123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9-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决定:

1.划拨各学院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校企合作项目教务部资助2000元)、校级项目(不包括学院资助项目)总经费的50%经费至相应账户中,由相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公章后报销。

2.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报销发生的各种费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学校经费使用要求,此次经费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使用完毕,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报账。

3.科研平台项目在大创中心报销,请加入大创中心QQ群:491426171。

4.本年度设立工程训练大赛培育项目原则上仅用于报销相关材料费。

5.省级校企合作项目(指导老师或企业资助3000元)在各项目所在单位报销,其中在低碳能源研究院申报的项目,联系各项目指导老师;在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的项目,联系齐老师,电话:83995678;人工智能研究院的项目,联系赵老师,电话15505183262。

6.请各位老师提醒报账的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报账时预约一次即可,避免重复预约,以免占用额度,无法报销。

教务部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1、2021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经费划拨额度及账户清单(第一次拨款)

2、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选拔2022年本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优秀学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