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决定:
1.划拨各学院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提前结项项目拨付50%,其他拨付30%)、省级项目(剩余50%,校企合作项目教务部资助2000元)、校级项目(剩余50%,不含学院资助项目)总经费的剩余部分和2020年国家级项目剩余15%部分经费至相应账户中,由相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公章后报销。
2.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报销发生的各种费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学校经费使用要求,已结题项目务必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使用完毕,未结项项目的截止时间以财务处年底结算日期为准,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报账。
3.科研平台项目在大创中心报销,请加入大创中心QQ群:491426171。
4.省级校企合作项目(指导老师或企业资助3000元)需联系项目指导教师咨询报销事宜。
5.工程训练大赛培育项目原则上仅用于报销相关材料费。
6.各项目负责人报账时请优先使用国拨经费账号预约报销,用校拨经费账号预约时需加注:“优先从国拨经费账号*****支出”;同时,请注意避免重复预约,以免占用额度,造成其他项目无法报销。
教务部
2022年6月6日
附件:
1.2021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经费划拨额度及账户清单(第二次拨款)
2.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3.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4.终止项目汇总表
5.各学院负责大创计划工作教学秘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