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学校关于2023年清明假期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清明假期我校放假和教学活动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5日(周三)放假,共1天。
二、教学活动安排:
清明假期若有教学活动安排,可按课表正常组织。
注:本通知中的教学活动包含课程、实践环节、考试、教室借用等。
教务部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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