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教学档案管理,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现决定开展全校课程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近三年本科课程教学档案,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查内容
对照课程教学档案归档要求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归档材料完整性;
2.试卷批改、分数统计的正确性;
3.课程评价标准与课程教学质量标准的一致性;
4.成绩评定的合理性、平时成绩依据的充分性;
5.实习报告、实验报告、课程设计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批改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必须有审阅、批改的痕迹。
三、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教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8月底前完成,开学第一周报送自查总结报告。
2.学校抽查。9月初,学校在各教学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教学档案专项抽查工作。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教学档案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把问题梳理清楚,建立问题清单。各教学单位必须建立有关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标准,推进“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质量文化建设。
2.在学校抽查中,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没有列入问题清单的,学校将对有关教师和学院问责:
(1)试卷分数统计错误的;
(2)综合成绩评定严重不合理的;
(3)课程成绩构成、评价标准等,与课程教学质量标准严重不符的。
(4)课程设计、实习报告等没有任何批改审阅痕迹、没有任何依据随意评定成绩的。
3.因教学档案问题影响到我校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结论的学院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将承担责任。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教务部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