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决定划拨各学院23年立项项目经费(其中省级校企合作项目教务部资助2000元)30%,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指导教师及账号相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公章后报销。
2.请各学院做好经费报销审核,严格控制打印复印费(一般不超过总经费10%)、短途旅费(需出具相关打车明细及与项目相关的用途等)等费用,调研和差旅费一般不超过总经费20%,严禁报销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
3.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预算及时报销,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学校经费使用要求,报账截止时间以财务处年底结算日期为准。
4.立项单位为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的,报销事宜请咨询大创中心(QQ群:608857073)。
5.省级校企合作项目(指导老师或企业资助3000元)需联系项目指导教师咨询报销事宜。
6.工程训练大赛培育项目原则上仅用于报销相关材料费。
教务部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1、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经费划拨额度及账户清单(第三次拨款)
2、2023年度大创项目拨款明细(第三次拨款)
3、各学院(单位)负责大创项目工作教学秘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