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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2学期本科教学评价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5) 第80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5-06-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老师、同学:

为加强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提升教学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中矿大教字[2023]5号)和《中国矿业大学教材使用评价实施办法(暂行)》(中矿大教字[2024]3号)等文件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质量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学生评价

(1)教学效果评价

本项评价聚焦学生对其“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判断,涵盖价值引领、能力培养、知识掌握及总体效果等方面,旨在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效。

(2)教材使用评价

教材评价与教学效果评价同步进行,由学生对课程选用教材的使用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维度包括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教学适用性与编写质量。

2.教师自评

本科教学评价特设教师自评环节,教师可对所承担课程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进行自主反思评价。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是对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价,调查对象是选修上述课程的在籍本科生,以及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调查时间

调查开始时间:课程教学任务结束后1-2周内由系统向调查对象推送评价问卷。

调查结束时间:2025年9月12日18时。

、操作流程

1.学生评价

登录教务系统进入首页“教学评价”菜单,选择“效果评价(电脑端)”,在待评价课程列表中选择课程,进入评价页面,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等级分为1-5颗星(对应1-5分),支持半星评分。完成评价后,可查看该课程成绩。

2.教师评价

登录教务系统,进入首页“教学评价”菜单,选择“教师自评”,在待评价课程列表中选择课程,进入评价页面,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等级分为1-5颗星(对应1-5分),支持半星评分。重要提示: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未完成自评的,在综合评价中此项得分计为0分。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有关说明

1.本科教学评价是衡量课程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请各学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确保对课程质量、教学效果的评价真实、客观、全面,为持续改进教学提供可靠依据。

2.联系人:肖开峰、甘宜成;电话:83590151、83590120。

 

教务部

20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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