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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发布时间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9-03-05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中矿大〔2018〕26号)文件规定,结合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发布时间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1、首次答辩于2019年6月4日(含4日)前完成,首次答辩成绩于2019年6月6日前(含6日)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发布。

2、二次答辩时间和首次答辩时间间隔不低于7(含7)个自然日,且二次答辩于2019年6月10日前(含10日)完成。

3、二次答辩成绩于2019年6月10日(含10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发布。

关于调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发布时间的通知.docx

教务部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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