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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部分2015级本科生赴山东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7-04-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性,做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与山东大学签订的《关于本科生合作培养的协议》,我校将选派6名2015级本科生于2017年秋季赴山东大学交流学习。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校

山东大学

二、拟接收专业及人数

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等3个专业各2名,共计6名。

三、学习时间

时间一年,2017年9月—2018年7月。

四、选拔条件

本次交流学习的学生为我校以上3个专业的2015级本科生,拟申请交流的学生可登录山东大学(http://www.sdu.edu.cn)网页,了解对方学校本科生学习信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

报名选拔条件: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五、成绩管理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应尽可能在派往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以有利于在学习交流结束后进行学分互换。我校承认学生在派往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进行学分转换,对于学院认定必须补修的课程,学生在交流学习结束后回校补修。交流学生毕业时必须达到我校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标准。

六、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学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普通本科生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

2、学生准备电子照片及纸质照片;电子版(jpg、239*319)正面免冠照片、同版纸质照片两张(一张一寸,一张两寸,背面写上学院、班级、姓名)。用于在山东大学办理学生证、一卡通等证件。

3、学生将申请表、电子照片及纸质照片等材料于5月3日16:00前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4、学院按我校与山东大学合作协议中确定的各专业的接收名额对申请的学生进行择优选拔并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

5、学院将公示后的汇总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cumtjwgl@126.com)及学生的申请表、电子照片、纸质照片等材料于5月5日16:00前报教务部,教务部将最终名单和相关信息统一寄送山东大学为访学生办理学生证及相关手续。

6、交流生须在外出交流前应结合本校和对方的课程计划做好选课计划,填写选课计划表(附件3),经专业负责人审核后,交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存档,返校后按选课计划进行成绩审核,并按《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生学分认定办法》(中矿大教字2014[48]号)(附件4)进行学分认定。

7、交流生离校时请到后勤处办理退宿手续。若未办理退宿手续,按学校规定将继续收取离校期间的住宿费。

请各有关学院根据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学生报名、选拔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材料提交到教务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部联系人:王老师83590145电子邮箱:cumtjwgl@126.com。

教务部

2017年4月19日

关于选派部分2015级本科生赴山东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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